温州网讯 10月22日下午,文成县东溪乡原副乡长郑某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一案,在文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5年10月间,村民吴某多次来到郑某家中,表明想要在岭后乡富垟村梨树坑采伐林木。郑某在明知这一地块的林木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因吴某的多次要求及他人的说情,于2005年11月7日给吴某核发了5立方米材积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2006年4月20日,郑某在明知郭某和吴某对位于文成县岭后乡富垟村梨树坑苍降老园的林木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碍于面子,给郭某核发了20立方米材积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月24日,郑某又以郭某父亲的名义为郭某在同样的地点核发了6立方米材积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公诉人在法庭上说,郑某违反规定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51.971立方米材积,致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郑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将择日宣判。 一衣 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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