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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彤:中国收购美国零售商时代来临?

2011年02月22日 09:52:38 来源:中国企业家

  利用春节翻看了一些新书。有一本名为《零售的新规则》(The New Rules of Retail, Competing in the World's Toughest Marketplace)的新书,虽然还没有细看,但感觉还是比较新鲜的。推荐给大家,我想说的是,零售业,特别是在线零售业的发展,给予创新者很大的创业空间。不懂零售没有关系,因为传统零售业的一些规则已经不那么适用了,新的规则应该由创新者来制定。

  如果说《长尾理论》颠覆了人们对互联网商业的常规认知,那么我想,这本书对很多朋友也许会有同样的震撼。

  作者Robin Lewis和Michael Dart均是顶尖的零售业咨询顾问。他们的基本观点是,零售业是如今最艰难的一块市场,最新一波的动荡表面上看似乎受到了金融危机、消费不景气等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实际上是因为消费者的权力获得了无限度的扩张。如何在这个市场上生存和发展,作者提供了新的战略思路。

  现代零售业奠基于二战后,产品规模化供应,都市大发展,全球性消费品牌大量诞生,产品丰富性提高,以及伴随电视等大规模营销平台的产生,造就了零售业的繁荣。但这个时代已经逐渐开始衰落了。作者认为,过去数年的经济危机,掩盖了人们对零售业结构性变革的认识。新的时代特征,是消费者凭借互联网技术获得了空前的力量,他们如今可以决定何时、在哪里、如何消费。人们可以用Facebook来分享体验,影响其他消费者,可以用手机比较价格。这一股消费者的新势力,隐然决定了未来零售业的成败格局。

  作者提出了立于零售业不败地位的三个原则。其一,同顾客建立更深的关系,怎样像苹果、Gilt那样,给予消费者更感性、更新鲜、更刺激的消费体验;怎样鼓励和回报消费者,使他们更大程度和更大范围地分享自己的体验,从而同消费者建立持久的情感联系。其二,做到无所不在,应需而生。正如亚马逊能够提供所有想象得到的商品,或者像沃尔玛最新打造的小型都市店,能够满足不同层次顾客、不同层面的需求。其三,全面控制零售价值链。零售商需要开发自有品牌,而品牌生产商则需要考虑自建直接同消费者沟通的渠道。

  比如P&G的汰渍品牌不仅在零售店出售,而且通过干洗店渠道,甚至是直接建立Facebook社区。

  只是粗略地一翻,因此还很难对作者提出的零售业不败原则及相应的商业模式进行深入的消化。而作者对于零售业的一些预测则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们说:

  50%的零售商和零售品牌将消失,因为他们无视零售业的结构性变革,无法在商业模式上顺应和利用“消费者权力扩张”的大环境。

  亚马逊(Amazon)将开发线下实体业务:“亚马逊展厅”。

  传统零售和批发商模式最终会消失。

  充满竞争力的中国制造企业以及其他低成本消费品生产商,最终将出手收购美国品牌、批发商和零售商。

  美国人会因此看得头皮发麻、汗毛直立吧。而咱们中国企业呢,恐怕不相信自己会有这样的能力吧。总觉得我们中国企业走出去,却的不是资金,不是硬实力,而是软实力。别人说了你有这个条件到美国市场上作为一番,可以摆脱低端制造的地位了,那么我们中国企业,有没有这个胆量和想象力?有没有这样的精神准备呢?

  文章来自:王树彤博客

网络编辑: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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