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与事业心;热爱基层工作和社区工作,身体健康。
2.年龄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5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
3.卫生协管员、消防应急协管员、城镇协管员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其他岗位要求全日制教育(或国家承认的在职教育)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2016年8月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特别优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8月19日,(8:3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水头镇党群办,联系电话:63988232;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5.按要求填写《水头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政审中的资格复审和办理相关手续时的资格终审环节。在任何一个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录用、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面试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
(四)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确定政审对象。有政审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政审合格后,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人员待遇参照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如需继续聘用的,再行续签合同。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水头镇党委研究决定。
中共水头镇委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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