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平阳县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在编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上进心强,工作踏实肯干,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4.报考人员需满足机关与乡镇的服务期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公开选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8:30~11:00,14:30~17:00。
2.报名地点: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地址:县府大院6号楼203室,联系电话:58193101,667552)。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填写《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等,接受资格审核。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可视情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综合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以文字材料能力考核为主,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遇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
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选调。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评定,按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解释。
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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