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林海涵为平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为民为平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免去:
李坚的平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新平阳报”、“平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平阳新闻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