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炜 编辑 陈聪)4月27日上午,《关于平阳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书面形式下发。报告提出了今年的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
报告回顾了去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510.3亿元,比上年增长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3亿元,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9亿元,增长10.2%;出口总额78.4亿元,增长18.6%;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50767元,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24957元,分别增长8%和9.8%;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报告提出了2020年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15%;出口总额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增长20%左右;新增城镇就业人数9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分别占全县户籍人口数比重达82%和99%;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率、环境空气质量等均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报告提出,2020年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216项,年度计划投资254.54亿元。其中,开工项目101项,年度计划投资104.6亿元;续建项目115项(包括建成项目38项),年度计划投资149.94亿元;另外,安排预备项目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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