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7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徐锦碧为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金融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平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旭为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家事审判庭)庭长;
林安民为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苏忠申为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潘前郭为平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郑纯为平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林廷耀为平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蓓蕾为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蓓蓓为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建乐为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毛振淼为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苏尔然的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敏捷的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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