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李梦 编辑 陈聪) 日前,我县通过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将单身未婚患脑卒中的杨某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杨某现年49周岁,2020年4月因中风住院治疗,出院后经残联评定为肢体三级残疾,目前基本丧失自理能力,靠兄弟扶养,居住在私立养老院。在其恢复自理能力前,杨某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据介绍,去年10月底,县民政局制订出台了《平阳县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对困难群众实施社会救助,以兜底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对象包括: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因父母一方死亡、服刑在押、失踪、失联、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另一方出走三年以上实际未履行监护抚养义务并且户籍不在本市;单身未婚的成年人因脑卒中导致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城乡老年人早年拥有婚姻并育有子女,但婚后因各种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多年来独自生活且未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没有联系,也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目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经济复核时,个人银行存款超过我县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但低于10倍,要求保留社会救助待遇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因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但临时救助金额已达上限,要求进行二次临时救助的;因遭遇突发特别重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立即采取临时救助等6项要求的人员。
为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各乡镇工作人员对发现困难群众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但符合“一事一议”情形的,可填写《平阳县社会救助“一事一议”申请表》,通过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等方式,最快可在十几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我们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延伸基层服务功能,提高主动发现、应急处置和快速救助能力,前移兜底保障关口,切实解决急难性救助个案问题,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县民政局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我县已经完成25人“一事一议”社会救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新平阳报”、“平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平阳新闻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