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张炜 编辑 陈聪) 3月4日上午,《关于平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书面形式下发。报告提出了今年的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
报告回顾了我县去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0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534.5亿元,同比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9亿元,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3.2亿元,增长-2.4%;出口总额93.78亿元,增长23.7%;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52739元,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26736元,分别增长3.9%和7.1%。
报告提出了我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网络零售额增长15%;出口总额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5%;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5%;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7%;新增城镇就业人数9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空气质量优良率等均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报告提出,全县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233项,年度计划投资299.82亿元。其中,开工项目81项,年度计划投资83.48亿元;续建项目152项(包括建成项目51项),年度计划投资216.34亿元;另外,安排预备项目7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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