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江源 编辑 林蝉) 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腾蛟中队对腾蛟镇辖区的“马路市场”实施专项整治,落实长效管理,畅通城市交通,美化市容环境。
整治当天,执法人员一大早就赶到金湖路口,亮明身份,耐心引导广大摊主入店经营。“根据条例,建成区主要道路经营户一律入店经营。对于出门窗经营的,我们给予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我们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进行处罚。”腾蛟中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带溪小学周边、印刷园区等两处马路市场,腾蛟中队要求经营蔬菜的流动摊贩到农贸市场自产自销区经营,猪肉海鲜熟食品等经营户须到农贸市场内部经营。
据了解,此次整治采取宣传、劝导和强制执行等方式,对违规摊贩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告之其有关法律法规及占道经营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引导他们自觉纠正占道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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