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0日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黄华中为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金融审判庭)庭长;
徐锦碧为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家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金亮君为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平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纯为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平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周西西为平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旭的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蔡小博的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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