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吴子漩 编辑 郑振国) 2月19日,《关于平阳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书面形式下发。报告提出了今年的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
报告回顾了我县去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0.51亿元,同比增长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亿元,增长15.1%;固定资产投资248.33亿元,增长1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6.11亿元,增长14.1%;出口总额112.85亿元,增长2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22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3元,分别增长10.4%和11.1%。
报告提出了我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网络零售额增长11%;出口总额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1%;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25.2%;新增城镇就业人数9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空气质量优良率等均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报告提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327项,年度计划投资264.15亿元,其中开工项目87项,年度计划投资47.70亿元;续建项目123项(包括建成项目51项),年度计划投资216.46亿元;另外,安排预备项目1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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