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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相关事项须知

2022年02月20日 15:06:30 来源:平阳县融媒体中心

  本网编辑 黄佩佩

  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顺利开展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档立卡的对象、内容及程序

  (一)对象范围界定

  本次建档立卡对象为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归纳细分为以下四大类人员,具体包括: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优抚对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等人员)。

  (二)建档立卡内容

  基本信息、组织生活和社会活动信息、服役信息、安置信息、就业创业信息、教育培训信息、抚恤优待信息、褒扬激励信息、帮扶援助信息共计九大类信息内容。

  (三)建档立卡程序

  建档立卡需要准备材料。在进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时,至少包括以下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登记,材料上传系统时需用卡片等材料遮挡涉密信息。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伤残预备役人员、因公伤残人员提供);

  (5)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批准书;

  (8)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9)★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无边框彩色电子证件照(电子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必须将双眼清楚显现出来,眼镜不能反光或为有色镜片),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无明显畸变;大小要求300K以下,格式为JPG。);

  (10)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四)登记时间及方式

  1.建档立卡信息登记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底。

  2.登记方式:请符合建档立卡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现场登记,如年迈多病、行动不便无法前往的,可以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有条件的人员可事先自行下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进行填写,并连同电子照片发送至户籍所在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电子邮箱,以便提高现场登记效率。

  二、优待证申领

  1.在完成建档立卡登记的基础上,申请人如实填写《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请表》和《优待证关联银行借记卡信息确认书》,交至辖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委托人、监护人办理的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温馨提示

  1.现场登记请遵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户籍地乡镇服务站安排有序采集。

  2.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等所需相关证件(原件)。

  3.本次登记信息内容涉及较多,填写起来需要较长时间,请耐心如实填写。

  4.优待证并不能现场颁发,需要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数据发送制证银行审核、制证,最后才能送达申请人。

  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所需的各类附件可关注“平阳退役军人”微信公众号,通过“表格下载”下载相关表格。

  

  

  

网络编辑:张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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