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 编辑王秀华
平阳自成化十四年(1478)创办温州第一所社学——贤祠社学后,直到弘治二年(1489)至弘治九年(1496)间,平阳知县王约毁庵堂寺院,建社学。平阳社学数量增加了59所。当时,平阳社学数量列温州首位。
社学的萌芽
洪武八年(1375)正月,朱元璋令天下皆立社学。后社学时兴时废,发展缓慢。正统元年(1436),明英宗下令在全国各地设提学官,每年对社学考校一次,要求每个乡村兴建社学。天顺六年(1462),又下令创办社学,免除教师劳役,并规定社学童蒙经考校合格,可补为儒学生员,但作用甚微。成化年间与弘治初期,由于社学稀少,乡村百姓风俗浇薄。
在明代,江西社学极具代表性。一是其出现早,明代江西最早的社学记录是洪武三年(1370),同治《九江府志》载,时彭泽县知县黄安泰建立社学。二是江西社学在天顺年间得到较快发展。提学佥事李龄大力倡导社学,促成了多处乡里社学的建成。弘治《抚州府志》、嘉靖《九江府志》、万历《南安府志》等记载,李龄在江西创办的社学有44所(抚州府5所、崇仁县4所、宜黄县4所、乐安县4所、金溪县4所、丰城县4所、德化县18所、湖口县2所、南安府1所、南安县2所)。三是在江西各地兴建社学过程中常常出现毁淫祠(历代政府把不合国家祭祀原则的庵堂寺院定为“淫祀”或“淫祠”)与建社学并举的情况,成化年间南安府知府张弼、弘治年间永丰知县王昂均如此。
成化十四年(1478),平阳创办贤祠社学。其作为温州第一所社学,接受教育人数有限,影响不大。
社学的兴建
王约任平阳知县期间,结合江西社学创办经验,开展儒学民众化教育,改变平阳陋习。道光《临川县志·人物》载:“王约,字资博,成化丁未进士,知温州平阳县。县俗嫁女必厚费,葬必累石为高冢,以故民间多不举女,率用火葬,约首严谕禁。毁淫祠六十余所,以建社学。”
王约,字资博,江西临川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弘治二年(1489)至弘治九年(1496)为平阳知县。民国《平阳县志》载:“王约……爱民礼士,首拓学基,葺治庙庑,建史伯璿祠,筑塘桥,徙坛壝,百度修举。毁淫祠六十余所,建为社学。环县置仓,仓实以谷。县南三里置预备仓,谷至六万斛。岁饥请发粟,当路不允,约曰:‘救民获罪,所不辞也。’卒发之。重修本县志……擢监察御史去,士民思之,祠于北津亭。”后任监察御史,先后巡查南直隶苏州、松江与湖广等地,再升云南副使。
王约创办的社学有59所,即市心社学、仙坛社学、屏山社学、河头社学、仕巷社学、旸坑社学、步廊社学、管奥社学、溪头社学、涂渎社学、竹山社学、金洋社学、浦边社学、宋桥社学、周洋社学、练川社学、榆洋社学、宋埠社学、直湖社学、山边社学、塘下社学、河口社学、丰山社学、锺觉社学、白沙社学、仙居社学、儒桥社学、芦浦社学、陈峰社学、蓝田社学、荆溪社学、横浦社学、龙冈社学、桂里社学、大觉社学、东安社学、东林社学、中亭社学、龙山社学、塘川社学、梅溪社学、新洋社学、南楼社学、灵峰社学、象湾社学、荐奥社学、三峰社学、仪山社学、峰头社学、河口社学、塘下社学、昆山社学、新奥社学、鹤溪社学、南湖社学、江南社学、玉峰社学、岑山社学、钱仓社学。
关于王约在平阳建造社学的开始时间没明确记载,但可从史料中发现蛛丝马迹。乾隆《平阳县志》载:“南津亭,在坡南。明弘治三年为社学,建房五间,有蔬园空地。今为僧茶寮。”故建造社学的时间应从弘治三年开始。
对于这59所社学何时创办与何人创建,有些史料没有明确记载。隆庆、顺治、康熙《平阳县志》只记载其名称、所在乡都及面积,并云“以上社学俱奉例立,师以训乡之子弟”。乾隆《平阳县志》载:“以上社学,令王约奉例改庵立,师以训乡之子弟。其学址,今依弘治志补入。”隆庆、顺治、康熙《平阳县志》、万历《温州府志》均载:“王约……毁淫祠六十余所为社学。”可见,这五十余所社学确是王约创办。
这59所社学中,53所是从旧有的庵堂寺院改建而来,2所是“里人舍基为之”,2所是由其他场所改用或改建,即河头社学(在坡南,弘治三年为社学,建房五间,有蔬园空地。)和钱仓社学(史伯璿祠)。还有2所没有标明来源,即东安社学和南楼社学。
社学的经费可分创办费用和日常支出。王约创办的社学绝大多数是旧有庵堂寺院改建而来,故创办费不多。社学的日常经费支出,即社师的廪饩与束修及贫困生的资助,应主要来自没收的僧产与富户的捐献。民国《平阳县志·风土志》载:“弘治间,令王约改诸梵宇之非敕建者为书院,即以僧产膳之,既而良有司次第设诸社学,富室复相感动,义学竞设,弦诵之声四境相闻。”至于是否收取学生的束修,文献无记载。
社学的分布
社学,即一社之学。在明朝以十家为一甲,设一甲首。十甲成为一里,设一里长。里内舍有设祭,故凡设在里中之学,称为社学。以洪武十四年所设的里甲制来看,一里有一百一十户,即一里设社学一所。“里编为册,册首总为一图”,故在当时又称“里”为“图”。民国《平阳县志·食货志》载:“明原额,通县设隅一、都五十五、镇二,共图二百五十二。每图立十甲,每甲贮田三百亩,充里一名。”弘治年间,由于三十八都、三十九都、四十都景泰年间析立泰顺县,二十四都久废,故剩有图二百三十二。
当时平阳县有图二百三十二,而王约创办的社学只有59所,加上贤祠社学也只60所,故只有25.86%图办有社学。根据社学所在位置,分为在城社学、在乡社学两种。王约创办的社学,属于在城社学的,有市心社学、仙坛社学、屏山社学、河头社学、仕巷社学,加上贤祠社学,在城社学共6所。1所在县署旁边,1所在东门城内,其余4所均在城门外(其中东门外1所、南门外2所、西门外1所)。据弘治《温州府志·卷六·邑里》载,平阳“坊隅,附城内外,五图。”可见,在城社学不仅每图均有,而且个别街坊也有。在乡社学共有54所,其分布为一都4所,二都2所,三都1所,四都2所,五都2所,六都1所,七都3所,八都3所,九都1所,十都1所,十一都3所,十二都3所,十三都2所,十四都2所,十五都3所,十六都1所,十七都2所,十八都1所,二十都1所,二十一都1所,二十二都1所,二十三都2所,二十六都3所,二十九都1所,三十二都1所,三十五都2所,四十一都1所,四十五都1所,四十七都1所,五十一都1所,五十四都1所。从社学的分布可看出,万全、小南所有的都均设有社学,而江南、江西、南港、北港、蒲城片,还有12个都没设立社学,这可能与这些地方地处山区、人口稀少或百姓不配合等因素有关。
社学的废圮
王约创办的社学废圮于何时?隆庆、顺治、康熙《平阳县志》均载,“平阳故多文献称小邹鲁,嘉靖间倭寇剽掠,逃亡过半,乡社废弛”。可见,王约创办的社学废圮于嘉靖年间。而嘉靖《温州府志》载:“平阳县……社学四,俱在城。”嘉靖《温州府志》完成于嘉靖十六年,故王约创办的54所在乡社学均在嘉靖十六年前,因倭寇侵掠平阳、百姓大量逃亡而废圮。当时平阳在城社学还有4所存在,即仙坛社学、屏山社学、河头社学、仕巷社学。而市心社学已于弘治七年毁于火,顺治、康熙、乾隆、民国《平阳县志》载,“市心社学,在市心街,旧普音堂,弘治七年火”。贤祠社学,应在弘治十七年撤并。民国《平阳县志·神教志》载:“乡贤祠,在先师庙门右。初在县治仓前桥西首,为贤祠社学,祀宋、元、明乡贤一十五人。弘治十七年,令李奎昭移建庙棂星门左。”随着乡贤祠迁至县学,贤祠社学也随之撤并。故嘉靖十六年平阳社学只有县城的4所。这4所在城社学也在嘉靖中期停办。民国《平阳县志·武卫志》载:“(嘉靖)三十一年(1552)壬子春,海寇登岸劫麦城、钱仓、径口、麻园,掳掠男女。夏四月,复劫九都江口。把总夏光与战不利,贼益盛,遂至八都丰山、岩头、塔下、阳奥各处,直抵仕巷,儒林所在,烧劫,时儒学方葺修,几为所毁。”“(嘉靖)三十七年(1558)戊午端阳日,倭由瑞安渡江,至县东,登仙坛山,射矢城中,烧劫南门外及岭门,东西牌坊尽毁,喊声震地。数日复烧东门。凡两阅月,乃出,男女被杀及赴水者,不可胜计。”“(嘉靖)三十八年(1559)己未三月,倭寇南北交集,复至南门外,直入南北两港,烧劫杀掳,男女及赴水堕崖者,不可胜数。”从嘉靖二十三年至嘉靖三十八年(1544-1559)的15年间,倭寇入侵平阳内陆8次。故这4所社学应毁于这个时期的倭乱。
社学的影响
温州社学教育最早出现在平阳,即成化十四年的贤祠社学。弘治三年左右,王约又在平阳大办社学。而温州其他各县的社学均在弘治十七年明朝廷颁发诏令后才开始普遍建立。历代温州府志对各县社学的统计不同,但各县县志记载相对比较详细。隆庆、顺治、康熙、乾隆《平阳县志》详实记载了弘治年间王约创办社学的情况。乾隆《温州府志·社学》载:“地志于学宫多略,惟平阳志于学基、学田及社学、义塾亩分弓数确凿具载可观。”笔者查阅温州各县历代县志,并无创办时间早于王约的社学。
王约创办的社学只有59所,加上贤祠社学,不过60所,但可以说,当时王约是力图初步普及平阳小学教育的。理由有四:一是当时平阳的总人口数为86162人。民国《平阳县志·食货志》载:“弘治,户二万七千一十五,口八万六千一百六十二。”一般每所社学可以容纳30至130学生读书,取中值,以每所社学容纳80名学生为准,60所社学可容纳4800名学生。二是不仅王约创办了社学,当时平阳的绅士们也创办了许多义塾。民国《平阳县志·学校志》载:“旧废义塾。明。邓林义塾在六都,里人林贵甫祠堂,弘治八年献为义塾,拨田一十五亩。横溪义塾在十三都,弘治五年,里人章民宰建,捐田二亩五分。金山义塾在二十都里人邱千二祠堂,弘治八年,献为塾,拨田四十二亩。项桥义塾在二十二都项氏祠堂,弘治二年,项存显率白石同族献为塾,拨田六十亩。龙江义塾在二十二都黄判桥。梅江义塾在二十八都,义民陈文景建,又拨田三十亩。环塘义塾在三十二都,弘治九年,义民章仕昌建,拨田四十亩。北山义塾在四十二都陈氏祠堂,弘治八年,里人陈相率子侄创为塾,拨田四十亩。以上诸塾,已经勘结,延师设教,以田租赡塾之师徒。今俱废。”这里记载的明代平阳义塾绝大多数是创办于王约担任平阳知县期间。三是当时还有部分家塾的存在。四是即使一些图没有设立社学,其适龄儿童可去临近图的社学读书。根据计算,当时平阳每个年龄段的适龄儿童应约为1120人,8到14岁的儿童应约为7800人。社学可容纳4800人,占比61.54%,而义塾、私塾又可容纳部分儿童,故可以说,王约是力图在平阳普及小学教育的。乾隆《平阳县志·建置志》评论道:“明中叶,王、万诸公立社学百余,区歌咏之声遍于闾里,其兴也勃焉。”
王约在平阳大办社学,推进了儒学教育的民众化,有效改善了当时平阳的社会风气,百姓移风易俗,读书风气大盛。民国《平阳县志·风土志》载:“弘治间,令王约改诸梵宇之非敕建者为书院……弦诵之声四境相闻。或有纨袴子弟夤缘进取,不但士类不齿,即农贾亦所不屑。幼严羞恶,长尚廉隅,所由来者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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