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王晓红 编辑 林锦屏) 11月7日,海西镇一渔民在鳌江口头屿海域作业时,捕获一条“怪鱼”,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渔船和渔港服务小组。经专家确认,这条“怪鱼”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当即,执法人员组织放生。
记者在县农业农村局渔船和渔港服务小组看到,该鱼长约65厘米、重1.5公斤,身体背部呈青褐色,腹部为白色,两侧鱼鳃较大,鱼唇部有须。
“渔民刚刚捕获时,船老大便喊船上人员共同鉴别‘怪鱼’。大家表示从未见过,猜测极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船老大立即把船开回码头联系了我们。”县农业农村局渔船和渔港服务小组工作人员林天宣告诉记者,他们从渔民手上接过鱼时,就发现这是条中华鲟,在请相关专家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检测,确认体表没有受伤,而且身体比较健康后,采取了换水、增氧等措施救助,并组织放生。
当天17时正值涨潮期间,执法人员带着中华鲟来到下厂渔港码头,将其放生。
据了解,中华鲟是白垩纪残留至今最为古老的现生鱼类之一,现今仅在我国长江流域尚有分布,其他江河中均已绝迹,具有很高的科研、药用和观赏价值。这也是我县首次发现中华鲟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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