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吴子漩 编辑 林锦屏) 2月15日,《关于平阳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书面形式下发。报告提出了今年的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
报告回顾了我县去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6.48亿元,同比增长6.4%;规上工业增加值118.9亿元,增长15.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7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91.33亿元,增长17.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8.91亿元,增长4.8%;出口总额147亿元,增长29.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447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15元。
报告提出了我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11%以上;出口总额增长8%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减排量等均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报告提出,全县实施类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276个,年度计划投资277.14亿元,其中开工项目149个,年度计划投资90.39亿元;续建项目127个(包括建成项目34个),年度计划投资186.75亿元。另外,安排预备项目1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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