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在昆阳召开(2月3日中午报到,下午举行预备会,2月4日上午开幕,2月6日下午闭幕)。
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批准平阳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平阳县2023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平阳县202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县本级预算;
4.审议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票决2024年度平阳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5.听取和审议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审议《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9.选举及其他事项。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新平阳报”、“平阳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平阳新闻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