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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网络信息服务信用承诺书公示

2024年06月16日 15:57:00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根据《关于建立网络信用体系加强网络信息服务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本单位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落实“九不准”要求,坚守“七条底线”,确保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

  2、承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活动。

  3、承诺不得利用网络传播暴力、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履行相关许可或备案程序,所填报、上传、公示的信息均真实有效,不瞒报漏报、不弄虚作假。

  5、承诺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6、如有违反承诺内容,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自愿接受失信信息披露及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平阳县融媒体中心(平阳县广播电视台)

  2024年6月3日

网络编辑: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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